买房时常见的霸王条款有:
1、声称不是格式合同;
2、合同违约责任不平等;
3、房屋面积误差不能退房;
4、共有部分属于开发商;
5、虚假广告宣传免责;
6、认购定金不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九大买房霸王条款你注意了么
霸王条款虽然在法律中有无效的规定,但是如果开发商一开始就蓄意让购房者签订霸王条款往往日后会出现各种问题,购房者需要在第一时间觉察到直接拒绝签订。因为即使证明开发商的条款属于严重失去公平,那么维权的路也会相当漫长。那么,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类型
霸王条款的九个“马甲”
霸王条款一:擅自延长备案时间
霸王条款二:公共收益被占有
霸王条款三:违约责任不对等
霸王条款四:买方无权调整合同
霸王条款五:延期交房都可免责
霸王条款六:未及时签合同只是买方责任
霸王条款七:买方无权选择物业
霸王条款八:销售广告可能有假
霸王条款九:指定贷款银行
以上就是买房中常见的一些霸王条款以及面对霸王条款。买房签合同,不平等的事情时有发生,购房者应该学会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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