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居住权的房屋能否进行出租
时间:2024-08-17 15:36:28 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设有居住权的房屋是不可转租的,除非双方在此问题上另有明确商议和协议。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表明居住权是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或继承的。

同时,对于已经设定了居住权的建筑物来说,尽管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其必须保持空置状态,但如果当事人之间针对此情况另有约定,则不受上述限制。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何种情形,只要居住权期限已届满或是居住权人离世,那么该项居住权便会自动终止。

而在居住权正式宣告消灭后,法定程序要求相关方应尽快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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