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亲离世后,对于原籍在农村的子女们来说,他们是有权利继承父母遗留下的乡村房产的。
除此之外,子女们还能同时继承附着于该房产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限。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仅仅限于农村户籍子女才有此待遇,具有城市户籍的孩子同样拥有合法的权益获得父母所传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限。
在此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并不能独立于农业用房的传承而单独进行,而必须与农业用房的传承保持同步,且需遵守“房地一体”的基本原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十条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
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全文3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