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的内容:(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5)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约定;(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7)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8)房屋保险的相关约定;(9)违约责任的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办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可以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处理即可。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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