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3、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5、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我国夫妻之间离婚其实受到影响最大的是孩子,所以我们如果在必要的需要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十分注意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孩子抚养费的支付的规定等。
孩子抚养权归属具体情形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8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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