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新的汽车而言,将享有首次登记后最初六年的免除年度安全检查的待遇,而其余类型的机动车辆则必须依照其类别遵循特定的年检周期,并在相应期限内亲自前往隶属于交通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的车管所接受严格的年检。
特别指出的是,非营运性质的乘用车车型,如小型轿车等,将在其最初注册登记后的头六年内无须接受年度检测,然而在这期间内,仍需按照两年为一周期进行一次书面文件递交工作,其中主要包括向车管所提交强制性责任保险单以及车船使用税证明,随后便可直接向当地公安交通管制部门申请并获得检验合格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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