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电动车撞了之后感觉不舒服可以报警吗
若仅仅遭遇微小碰撞,车辆未倾覆,人员并无明显外伤,那么我们可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电动车维修事宜。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查阅相关网络资源来获取电动车售后维修费用的参考标准,然后与对方展开深入交流,确认所需修理费用大约为多少。
但如有人因此而受重伤,则强烈建议你们切勿选择私下协商解决,务必立即报告警方,同时也不要擅自移动事故现场,而是应当静待交警事故处理支队破门而入进行取证作业。
待执法者莅临现场之后,他们将会严格记录下两方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资料,随后伤者便能启程至医院接受必要的医疗救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二、被电瓶车撞了当时没要赔偿过几天还可以要吗
遭遇撞击之初,可能并未出现任何伤痛,但这并不意味着日后便不再存在权利要求赔偿。
先前的处理步骤却是十分关键且不可省略的环节——必须立即报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责任认定。
只有经过严谨细致的调查和判断之后,此部门才能够形成完整的记录内容,在三日之内做出相应的决定,即是否接受该案件的受理。
倘若报案时间超过了交通事故所设定的索赔期限,当事人依旧有权提出相关赔偿的主张,但这里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如果此时对方当事人以诉讼时效为由提起抗辩,那么受害方将会失去胜诉的可能性。
因此,各位公民在遭受类似情况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免错失维权的最佳时机。
在法律层面上,当我们主张追究侵权行为给自身带来损失的民事权利时,人民法院对此类权益的保护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推测自己已遭受损害及其相应义务人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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