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电动车撞后感觉没事走了,第二天又报警,能处理吗
在遭遇车祸且事故无大碍的情况下,您同样可以选择向警方报案处理。
由警方对这起事故的责任义务做出明确判断和裁决。
但是,倘若此次事故仅仅导致了微小的财物损失,而且基本事实清晰明了、无争议区域存在的话,我们建议您应该立即撤离事故现场,并在此之后开展协商处理。
如果不及时撤离现场,则有必要迅速通知正在执行职务的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电动车撞人私了后4个月又来找我怎么办
在遭遇纠纷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之时,您可行使权利,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协助。
倘若双方在双方私底下的协商过程中并未达成共识,或者一方在发生争执之后选择反悔,这样的情况都可申请调解委员会介入进行仲裁解决。
而若是经过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与斡旋仍然未能有效化解矛盾,或者有一方在调解书生效之后却并没有履行承诺,那么,您有权针对这个问题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类问题的处理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等。
若事故中的受伤者构成伤残状况,就需要对其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残疾辅助器购置费用等相关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n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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