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后,现场没有感觉不舒服,后来腰疼,可以找对方吗
时间:2024-05-20 12:38:41 2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后,现场没有感觉不舒服,后来腰疼,可以找对方吗

当发生车祸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报警处理。

在需要报警的情况下,若涉及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是双方对于事故责任判定存在分歧,无论是何种情形,都必须确保现场得到妥善保护,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如交警及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在此基础上,各方当事人可根据事故的具体类型,自愿协商处理事故赔偿事宜。

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据事故认定书以及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病情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投保的交强险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电瓶车二手牌照不是我的被人撞了要报警吗

我们强烈建议您选择报警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接下来,相关负责的交警会根据事发现场来对责任做出合理的判定。

假设在您骑行电动车遭遇交通事故之后,方知电动车上所悬挂的车牌实为他人之物,那么您可参考以下几点建议以获取协助:首先,立刻与当地相关的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阐述清楚相关状况并请求他们的援助。

通过沟通合作,他们将全力以赴地为您排忧解难。

若您的电动车已经投保,您亦可以适时与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以申请相关的理赔事项。

最后,若事故引发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您务必积极配合警方的相关调查工作,同时也要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当您面临此类困境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尽速解决问题,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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