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四种情况有什么
1、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经过告知,也没有补正材料的;
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4、无明确用人单位的;
5、劳动者超龄;
6、所受的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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