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个人建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农村个人建房主要手续包括:
1、由农村居民户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小组意见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对用地面积、建房位置、建筑面积、层数等进行审核;
4、经审核后,发给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二、集体土地是否可以出让、转让、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除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外,其他如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擅自出让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擅自转让、租赁。集体土地上建成房屋的转让,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受让一方必须为本乡镇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此外,居住房屋的转让,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用土地的如何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况适当补助。
四、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五、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六、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依次按照什么样的证据确认所有权?
①集体土地所有证;②土地权属认定书;③家庭联产土地承包合同;④山林所有权证;
⑤“四五定”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⑥农业合作化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⑦土地改革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
七、乡产权房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也一律不批准。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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