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纳入征信黑名单的,婚姻期间的夫或者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
当然,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个人财产承担还款责任。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仍可以强制执行(不论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下,妻子要证明存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才能免于法院强制执行。
夫妻黑名单配偶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吗
夫妻黑名单配偶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老公被列入黑名单的,一般不会冻结妻子的银行卡。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即丈夫被纳入征信黑名单的,是因为夫妻共同负债的原因,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若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则可冻结妻子账户中属于丈夫的存款。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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