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讼费按财产案件标准收取,律师费根据案件情况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或风险代理收费,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需要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因此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莆田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通知》,民间借贷诉讼律师费标准如下: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为每件2000元至3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则根据争议标的额实行分段累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为每件2000元至30000元。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根据争议标的额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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