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打借条要包含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内容。借条的正文应当写明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当写明借款的具体数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数额;应当写明借款的时间期限,包含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具体的借款的期限;应当写明还款的具体的年月日;应当写明借款的利息,要有具体的年利率或者是月利率。
借别人钱如何打借条
一张借条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备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应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应明确还款的具体时间;
5、应明确写明贷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时间支付方式应写清楚;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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