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获悉,泳臣房产因不服广西高院关于公司诉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此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桂冠电力(600236)6月1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诉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于2009年5月26日开庭审理,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资料显示,2008年12月26日广西高院对公司诉泳臣房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解除公司与泳臣房产签订的《基地定向开发建设协议书》及《公司基地定向开发建设补充协议书》;泳臣房产返还公司购房款11,050万元及赔偿公司损失13,123.3万元;驳回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诉讼保全费由泳臣房产、公司分别负担。
同时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拟将持有的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注入公司。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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