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分娩后不一定就是判死刑。如果在其怀孕期间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的,则其分娩后也不会再改判适用死刑。如果法院是在其分娩后才进行审理的,则可以适用死刑。法律只是规定审判是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没有规定分娩后的妇女也不可以适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