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数百名雇员的大型企业在召开职代会时,职工代表所占总职工数量的比例一般控制在5%到35%之间。

若旗下员工规模超过5000人,则职代会中的职工代表数量应不少于250人;而当员工规模在1000人上下浮动时,职工代表人数应至少达到100人;
至于雇员数量不足100人者,其职工代表的最低人数亦不应低于30人。
《工会法》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