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体制下,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的内容:
1、选举与被选举权;
2、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吗?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规定外,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同时执行。
二、剥夺政治权利3年是哪些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3年是指在刑满释放后三年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法律关联法条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是公民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是公民。剥夺政治权利只是会丧失一些政治权利,并没有被剥夺公民身份。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属于部分政治权利受到限制的公民。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会当时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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