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取得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没房产预售证可以退定金吗
可以退。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在办理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房款。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没有售卖房子的资格,此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意向书以及交纳的定金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已经交纳的定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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