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迁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两方应该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之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之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
二、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的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的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的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的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的平面图。
9、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该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该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该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三、动迁安置房购买合同风险避免
动迁房买卖合同自身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这种合同是附期限、附条件的就是说在期限未至或条件未满足时,即使签了合同,也办理不了过户。因此动迁房买卖的关键在于控制、防范法律风险,于合同内容的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呈现的风险的全部掌握与梳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产买卖系重大财产的交易行为,尤其是动迁房买卖,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及各种限制更多,因此,必需全面掌握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
2、合同内容的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出现风险的全部掌握梳理。设定合同内容的时候着重从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房产交易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形作具体的约定,例如对卖方如果不配合办理产证时,可约定较高的违约金;预留一部分尾款到产证变卦后支付等条款,以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维护买受方的权利。
3、交房时间尽量提前。买房人在支付完房款实际占有房屋后,一定要密切留意该房的两证办理情况,一旦得知卖房人取得两证后,要立即催促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面临一房两卖或另行抵押的风险。
4、要求所有共有人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名,否则会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如果其他共有人委托一人办理的要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聘请见证委托书。
5、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查一下该房屋的土地权属状况,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而买受人又不是农村人员,也同样会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
6、买受人将钱缴了之后,让出卖人提供担保。
7、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出卖人料理产证时不予配合的法律后果。
8、买卖房屋如果是安排人口的最后一套住房,原则上不能转让。
9、合同条款设定时最好不要全款一次性付清,约定发生3年内不过户交易、一房二卖、抵押他人时的违约责任适当重些,合同中设定担保人或担保物。
10、3年内如发生意外事件等法律事实,如死亡、继承、赠与、抵债、财富因诉讼被执行、再动迁,要确定当出现这一情况时的解决方法。
目前绝大多数的配套安置房有过户时间的限制,一般是大产证和拆迁协议均满3年才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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