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在市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办理材料
1、基本必要材料
(1)按要求如实填写的《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工资(退休金)发放银行流水、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财产情况材料,包括存款、有价证券、车辆、开办企业、商业网点等。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的提交婚姻状况承诺书。
(6)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自有住房及户籍所在地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明;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应提交公房租赁合同或房屋租金计算表等证明材料;申请家庭已在市场租赁住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7)诚信申报及授权查询书。
2、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如家庭成员中存在以下情况的,需提交补充材料:
(1)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证》。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的,需提供本年度住院医疗结算单。
(4)申请家庭成员中劳模待遇的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工会部门出具的《劳动模范证》等证明材料。
(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低保、分散供养特困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分散供养特困证明》。
(6)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证明》。
(7)申请家庭成员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8)申请家庭有自有住房出售、赠与他人、财产分割等房屋转移行为不满五年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等证明材料。
(9)区住房保障部门认为确需证明的其他材料。
杭州申请保障房有哪些条件
杭州申请保障房有五个条件,具体如下:
1、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4、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5、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四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三)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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