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延期交房是否应支付违约金的问题,需结合特定情况加以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违约金事项应以相关合约条款为参考依据。如合同已有明确约定违约金事宜,则预期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便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反之,若未在合同中对违约金进行明确规定,则守约方可向违约方提出按照实际所遭受的损失来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若双方已在合同中对违约金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则应严格依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当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所受损失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度提高违约金金额;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降低违约金金额。
若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对违约金事项进行约定,则可按照实际所受损失来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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