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海口的杨先生向本报致电反映,23日凌晨,他的司机徐某开了一辆进口马自达桥车,在和平大道燕泰路口行驶时,因前面的一辆依维柯中巴车突然急刹车,致使撞上该车车尾,两部车均受损,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至今未赔偿,使撞坏的车无法进行维修,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事故原因:前车急刹导致后车追尾
记者接到报料后,于当日上午对此事进行了核实。据杨先生说,他购买的进口马自达小轿车是1994年出厂的,车牌为琼C03867,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购买一份综合保险。今年2月23日凌晨,司机徐某在和平大道燕泰路口行驶时,因前面的一辆依维柯中巴车突然急刹车,导致撞上依维柯中巴车车尾,马自达小车的前车盖、大灯、水箱等多处受损。事发后,依维柯中巴车的车主要求徐某赔偿600元,当时警方认为,根据《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并一次性赔偿依维柯中巴车司机600元。
保险公司:不进指定维修厂检测不给赔偿
杨先生对记者说,事发40分钟左右,该保险公司的两位定损员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当时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300元的保险单。该公司的定损员说,该车已经撞车了两次,当即对事故表示怀疑,是不是有意撞车。当时没有进行调解。一个小时后,该公司的一位姓符的主任赶到现场进行协调,但符主任要求徐某将小车拉到该公司的定点维修厂进行检测,由于杨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不可靠,表示拒绝,因此双方僵持不下。随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转身就走了,至今不对受损的马自达小车进行估价、赔偿,然而事情已经过去5天了,保险公司还是迟迟不来定损,杨先生也不敢维修自己的车。杨先生还说,该马自达小车于去年3月份、8月份撞过两次,该公司只赔偿了一次。
保险公司:把记者当“皮球”踢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采访,当记者表明身份时,该公司的一姓陈的主任让记者直接找省公司办公室。随后,记者来到省公司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对记者说,海口分公司有义务接受媒体的采访。后来记者又找到海口分公司的陈主任。他告诉记者,保险公司迟迟不定损的原因是由于杨先生没有出具车辆转让合同、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对于将车拉到他们指定的维修厂去检测,陈主任解释说,保险公司自己组织了一个维修协作网络,在海口有8家正式挂牌,一般作为他们推荐的维修点,但这不是强迫性的,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主也可以到其他维修厂进行检测和维修。
对于保险公司的解释,杨先生表示满意,他告诉记者,由于当初买车没有过户,有些手续还没办好,但事故发生后,他已向保险公司出示了该车的保单,保险公司可以先进行定损,让自己的车尽快维修好,不耽搁自己用车。至于今后申请理赔时,他再出示有关证明,如果到时保险公司认为他的证明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将损失不赔付给他,但不能像现在一样对他不理不睬。已向保险公司出示了该车的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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