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内,监督的主体是党的各级组织、专门机关(即各级纪委)和全体党员。监督的对象则是这些组织的活动和党员个人的行为。也就是说,一切党的组织和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他们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也履行接受监督义务。
党内监督必须把法律挺在前面对不对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实现监督目的的内在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应对风险挑战的迫切需要,根本目的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95年来,我们党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作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党的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纪严于国法,破法必先破纪,这是近年来许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启示。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组织坚强有力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必须从纪律抓起。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六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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