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平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什么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二、南平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办理条件
南平户籍、常住人口有捐献意愿均可申请登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三、南平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办理材料
1.南平市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四、南平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办理依据
1.《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第一章第五条:“地方红十字会负责遗体、器官捐献的登记、咨询、器官移植排序等组织服务工作。”
2.《南平市红十字会、南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的通知》【2011】23号):“南平市红十字会是我市遗体、器官(含眼角膜、皮肤等组织,下同)的登记机构,负责指导、办理全市的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各区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委托的登记机构,在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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