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向社会募集资金的行为,并承诺以现金方式筹集资金,债券或者其他形式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以实物或者其他方式回报投资者
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和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企业是否为国家批准的法人机构或者公司,核准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如果他们不具备销售金融产品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国家法律政策禁止吸收公众存款的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拍卖公司、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均不具备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至于以“预售房”和“好项目”为名收取定金的企业,资质就更差了。如果群众把钱存在这些公司,他们的利益就得不到法律保护,风险和损失自己承担
2.面对各种投资品,群众判断是否非法集资的最重要标准之一就是承诺的回报是否过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不同时期的银行存贷款利率与普通理财产品的利率进行比较。目前正规金融机构销售的是长期理财产品,年收入不会超过10%。企业或者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吸收年收入10%以上存款的,涉嫌非法集资
有关媒体经常报道一些有影响的非法集资犯罪。通过媒体和网络资源,查找、查询相关企业的犯罪记录和网上是否有群众投诉,提高警惕
3.对于“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亲友的反复劝说,要与熟悉行业的朋友和专业人士认真讨论,慎重决策,防止成为“线下”发展的目标,如果确实无法判断是否非法集资,也不要盲目跟风,除上述方式外,您还可以直接联系辖区内的行业(监管)部门
第三,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
1.以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等名义非法集资,生态环保投资
2.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期货交易、典当等名义非法集资
3.认股、分红等非法集资
4.会员卡、会员卡、席位卡等非法集资,优惠卡、消费卡等,商户加盟、“快速整合法”
<6.社团、地下钱庄等民间组织非法集资
<7.利用“网店”、“电子百货”等虚拟商品宣传非法集资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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