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登记证一定要复印件吗
不需要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只要出具真实有效的户口簿等材料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结婚证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办理婚姻登记必须使用户口本原件。只是用户口本复印件是不方便办理婚姻登记的,一张复印件是不方便验证真伪的,这个伪造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一般的民政部门是不认得。
三、没有户口本可以登记吗
只有在极特殊情况下没有户口本可以登记,所以大家好好找找户口本,找到之后去登记。如果说双方父母不同意,这种情况拿不出户口本原件,这也是可以进行补办户口登记的。
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依据上述相关规定,无法提供户口本却又想结婚的小伙伴可以书面申请办理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按程序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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