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初次申卡遭拒后,需要间隔三个月后再尝试申请比较好,短期内再申请,银行都会参考初次申卡的情况而拒批。
最好是间隔6-12个月以后,再提出申请!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首先你得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一般来说,信用卡被拒绝有三类原因:第一类原因是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原因,比如未满18周岁、职业是银行信用卡禁区、信息提供不详细、工资单信息不详细等。
第二类原因是申请人的征信情况原因,比如申请人重复申请、工作不稳定、有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联系不上等。
第三类是其他原因,比如联系人不知情或不愿做联系人、申请人的健康原因、联系人不符要求等。
针对信用卡申请被拒绝后再次申请的小伙伴,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1、不要重复申请同行同款信用卡。
正常情况下,申请人反复申请同行同款的信用卡,银行都会参考第一次申请的结果予以拒批。
因此建议小伙伴们再次申卡时可以尝试申请同行其它款信用卡,如果确实只想要这类信用卡,可申请另一家银行的同类型信用卡。
2、申请间隔时间越长越好。
前面提到初次申卡失败后,最少应间隔三个月后再申请。
因为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三个月内申请人的资质不会发生大的改变,因此基本都会参考第一次的原因进行拒批。
而间隔时间越长,银行就会重新考量申请人的资质,此时再增加一些经济证明材料,能够有效地提高申卡成功率。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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