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前交接期还要发工资吗
在员工依照法律规定完成离职与交接程序之后,用人单位须向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
对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押金以及经济赔偿等方面的结算事宜亦须明确,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减少或拖延支付。
当事人在此过程中有权要求立即结算,若有任何异议,可寻求当地劳动局的帮助,并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申诉或举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达成合法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次性足额支付劳动者所有薪资收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离职还有年终奖吗
关于离职后的年终奖金问题:
1.如果被判断为符合获取年终奖金的资格,员工有权获得当年的年终奖金;
2.年终奖金纠纷通常产生于离职职员与原先就职之公司之间。
对于未对此类事项设定具体规章制度的企业来说,在进行劳动仲裁时,承担发放年终奖金的风险略高于其他企业。
3.针对那些已明确制定出规章制度并规定离职后不向员工发放年终奖金的企业,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情况:一是劳动者在完成完整一个工作年度后选择离开该公司,此时年终奖金的评定标准已经确定,然而在实际计算及发放过程中,员工已经离开了公司;二是劳动者在公司任职时间不足一整年,其所提出的年终奖金诉求主要是根据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月度业绩比例来进行对比。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劳动者要求企业支付年终奖金并得到仲裁机构支持的可能性相较于第二种情况更大。
全文6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