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为三十天内的房屋租赁行为需进行合法备案。
房屋租赁双方在签署租赁协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须将该协议提交至租赁物业所在辖区的直辖市或地级市、区县级政府的国有土地房产管理机关处进行租赁登记注册。
此外,如果租赁双方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也可通过书面文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租赁登记备案事宜。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