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国家发改委针对电商交易价格再出重拳,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针对网络交易价格管理的原则,本次规定明确,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电商实施,由电商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实施,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和电商共同实施,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
电子商务自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监管难,尤其是跨地域乃至跨境经营与属地监管形成的矛盾一直难以解决。
对于电商所在地出现的难以确认的情况,新规指出,由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从12358价格监管系统向平台发送电子协查文书,通过平台查找。若通过平台查找不到被举报电商,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址,或者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的地址,实地调查取证。确实无从查找的,妥善保存调查证据和平台提供的相关材料,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不予立案,办结举报并告知举报人。
火热的双十一大战将要拉开帷幕,消费者投诉也呈增长态势,商家“虚构原价”“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是重点吐槽问题。网络交易价格管理新规之下,效果如何,值得期待。
消费者-希望维权更容易些
作为消费者,这个办法的出台肯定是个好事,同时希望平台与商家互相推诿的事情也能更少一些。
徐女士此前曾遭遇电商维权。10月初,徐女士在某平台上给父母买了一个美年大健康的体检卡,显示的是某平台自营产品,卡上提示体检前3天预约。前一段时间,徐女士想预约体检,才发现后面的热线电话是空号。徐女士称,她拨打了美年方面的电话,对方表示从来没有跟某平台合作过这种卡,某平台方面则给予徐女士退款并致歉,称是因为供货商和美年闹翻了,“连累了他们”。
“推来推去”,遭遇维权经历的徐女士无奈的表示。虽然她最后拿到了钱,但是感觉花的时间成本实在是太大。
律师-利于节省消费者维权时间和成本
“办法一出,消费者双11购物更有保障了。”浙江腾智律师所电商部主任麻-策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
麻-策指出,其实不管是价格体系、还是广告法,在网络管辖地这块都存在一定的争议,现在对于责任管辖地进行区分,有利于节省消费者维权时间和成本。
“之前管辖纠纷非常多,也非常常见。比如说淘宝平台所在地是在浙江余杭,如果一个北京的商家在平台上出现了违法行为,监察责任谁管?北京方面会认为既然是在平台上发生就应该平台管,平台会觉得北京的商家所在地更有利于监管,互相推来推去。”麻-策对记者说。
“新政出来后,如果是平台设定的价格出现问题,就找平台,像天猫就找余杭区(执法部门),如果是商家的问题,那就直接找商家,减少了很多处理时间。”
对商家和平台来说,麻-策认为影响并不大,“因为最终肯定要管辖,只不过到底谁管的问题而已。”
平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阿里2016年双11报名规则明确:商家双11商品活动价必须是从9月15日起至11月10日期间最低成交价基础上再让利,这段时间内商品最低成交价九折或更低。平台会通过技术手段对活动商品的最低成交价做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商品活动价不符合要求,商品实时从会场清除。商家有其他承诺的从具体承诺要求。而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虚抬价格的行为,可以向天猫进行举报。若举报成立,天猫将对商家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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