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居民社保缴费开始养老医疗保险可以一起缴
时间:2023-12-12 02:04:19 20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0月27日,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居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期限为25日至25日,参保居民应在征缴期限内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纳视为中断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可以一起缴纳。

按照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市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居民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由胜利石油管理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管理。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档次、集体补助等规定仍执行标准,其中低保户、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经个人申请,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仍按100元标准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300-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对选择1500-5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困难缴费群体、重度残疾人员享受60元缴费补贴。县区可在此基础上提高缴费补贴标准。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20元,剩余部分按参保管理范围由同级财政承担。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类,在校学生(含高校学生)个人缴纳14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纳240元。参保居民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其中,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对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区按标准的60%承担,对利津县按标准的75%承担,对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学生和市直中小学生按标准继续由市级及以上财政承担。

新生儿、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及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参保居民、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仍按原政策规定渠道列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按居民身份缴纳保险费后,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其中市内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内,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1/3缴纳保险费,享受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封顶线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1/3;市外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内,按当年度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缴纳保险费,享受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封顶线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全文9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东营居民社保缴费开始养老医疗保险可以一起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东营居民社保缴费开始养老医疗保险可以一起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