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化工企业应如何进行成本核算?
A:如果是批量生产,那么批量法更适合成本归集;产品批次是指企业生产计划部门下达的到达生产车间的产品批号,也称产品批次。根据买方的订单,企业往往将订单中指定的产品作为一批。但有时产品的批次与客户的订单并不完全相同。如果一个订单中规定了多种产品,为了评估不同产品的生产成本,可以将一个订单分成几个批次来组织生产;如果一个订单需要连续交货且交货持续时间较长,为了及时确定成本,及时计算盈亏,也可以分几批组织生产;如果同一时期同一产品在多个订单中有规定,交货期相差不大,多个订单中的同一产品可以合并成一个批次来组织生产。一批产品的成本按批量法计算。通常,一批产品的成本只有在该批产品全部完工时才计算。因此,如果一批产品月末全部完工,则该批产品收取的生产总成本为该批产品的成品成本;如果该批产品未完工,则为在产品成本。因此,产品成本采用批量法计算,不需要在月末将生产成本分摊到产成品和产品之间。
只有当一批产品相继完工交付时,为了按时确定盈亏,才有必要在月末计算成品和在制品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成本计算的工作量,可以采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即按计划单位成本、固定单位成本或同一产品最近一期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成品成本。产成品成本从产品成本明细账转出后,余额作为在产品成本。该批产品完工时,计算该批产品的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但调出的成品成本不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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