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移民国外的历史相当悠久。我在调查巴黎的华人的时候发现,早在300多年前,中国人已经向欧洲移民。有了国人向外移民,或者有了外国人向本国移民,于是就会带动移民政策的出台。世界各国都有各种各样的移民政策,我国早在明朝就有一系列移民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就有新的移民政策。但是,我们看到,世界上很少有国家像我国那样制定了华侨政策并建立相应的机构和制度,专门从事处理与华人华侨关系的工作。这样的政策有不少好处:比如加强了海外华人华侨与中国的关系,吸引他们来中国进行投资、经商,对中国改革开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人研究表明,改革开放初期到90年代中期,大量外资是由华人华侨带进来的,与俄罗斯相比,中国对外开放之所以如此成效显著,与全世界5000多万华人华侨有直接关系。但是,与80年代初相比,当前全球化水平有了巨大的提高,中国已经全面地进入了全球化进程,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个层面上都有了广泛和深入的接触和联系,这对中国的移民政策(包括华侨政策)提出了一些挑战。中国的移民政策已经到了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时候。在实践中,我国的华人华侨政策碰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中国的一些华人华侨政策有干涉他国内政的嫌疑。有不少华人华侨已经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是这些国家的公民,而我国的华人华侨政策仍然把他们作为影响对象,试图强化中国作为他们祖国的观念和印象,在很大程度上将损害了这些人在当地社会的融入。在欧盟的一些华侨尽管加入了当地国籍,但是经常受到不少指责,被说成是最难融入当地社会的一群少数民族,被说成是中国的民间代理人甚至从事与其身份不相适应的活动。
第二,华人华侨政策在移民中造成不少紧张和冲突:我国的华侨政策和工作的主要对象不是所有的华人华侨,而是已经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那些华人华侨,而普通的华人华侨反而得不到照顾,实际上后者最需要照顾。于是不少华人华侨为了赢得中国的重视,千方百计要进入华人华侨社团,与中国大使馆搞好关系,积极与国内来的政府考察和访问团搞好关系,为他们在国内从事生产经商打基础。我们在欧洲调查的时候,经常听到一些华人华侨说,大使馆就是他们的直接领导,而不是当地政府。这一点已经给中国大使馆的工作造成不少被动。另外即使在侨领中,国内一些做法也引起不少纷争,比如每年的国庆庆典,都邀请一部分华人华侨回国参加,为了争名额,他们闹得不可开交,形成各种团伙。
第三,在全球化加快的背景下移民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不仅有不少中国人迁移他国,而且也有不少外国人进入中国,成为在中国的外国移民,这就提出了需要调整中国移民政策的要求。但是,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制定出一部移民法,也没有设立像美国移民局那样的相应的政府机构。这对中国与世界各国交往带来潜在的不良影响。
为此,我们认为,我国应该改进有关政策,采取一些新的措施处理好与华人华侨的关系,同时应对全球化下的移民问题,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四项建议:
第一,建立以对等为原则的双重国籍制度,便于化解涉及到与华人华侨所在国的外交政治问题。所谓以对等为原则的双重国籍制度,就是指在凡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生活、居住的华人华侨,我国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是对那些不允许双重国籍的国家的华人华侨,我国也不实行双重国籍制度,这样就可以避免在这些国家引起政治和外交纠纷。实施双重国籍,更有利于保护华人华侨,至少在与华人华侨的交往中不至于遭受各种非议,引起外交纠纷。当然,在不实施双重国籍的国家,我国也尊重它们的做法,采用相似的政策。这样有区别的政策一方面更大地利用国际外交空间,合理合法地为国家利益服务,另一方面尊重各国的多样性,显示国家之间平等、相互尊重原则。
第二,在国务院下建立移民局,将侨联所承担的政府性工作划归给移民局,使侨联变成纯民间组织。这样做避免民间活动与政府工作之间的混同,便于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作用。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越来越发展,将会吸引其他国家的公民以各种方式来中国工作,甚至定居,如果没有一个专职的政府部门去负责有关工作,将不利于解决随着移民带来的社会融合问题。
第三,尽可能减少对华人华侨的优惠待遇,建立公平的交往机制。国民待遇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最基本原则,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采取优惠待遇,无疑不利于国民之间的平等交往,也影响到市场经济发展。所以,逐渐减少对华人华侨的优惠待遇,势在必行。
第四,鼓励华人华侨融入到接受国中去。华人华侨的最终归宿是融入到接受国社会,而不是返归中国,特别是他们的后代,基本上难以皈依中国,因此,华人华侨政策的最终目标还是帮助他们融入到当地社会。取消优惠待遇、不搞国庆返乡活动等,都将有利于华人华侨融入接受国。当然,采取双重国籍制度,不是强迫华人华侨都选择双重国籍,而是基于自愿选择基础上的,因此,不应妨碍愿意融入接受国社会的华人华侨的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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