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抵押查询方式在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前,受让人往往需要查询土地是否抵押。
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1)查询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抵押登记台账;(2)查询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抵押登记册;(3)该宗地的土地抵押金额、面积、期限等有明确记录建设用地审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转让或者转让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以及已经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继续占有并从中受益。只有当债务无法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按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才能转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相应抵押。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抵押,即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抵押后,土地使用权人不丧失转让权,但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当告知抵押权人。三。土地使用权抵押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全文。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相应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合同期间,抵押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因处分抵押物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因清偿债务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抵押权消灭的,依照规定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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