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公诉人只是量刑建议。具体判决还是要看法院。但是,如果判决不合理,检察院可以抗诉。
县级法院也即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两个条件:
1、是普通刑事案件;
2、是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案件。普通刑事案件是指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案件。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普通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虽然属于普通刑事案件,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要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条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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