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所以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诉讼代理人只是代理案件,代原告行使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一、原告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
(1)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7)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8)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9)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11)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2)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3)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14)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5)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16)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7)胜诉的原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委托代理人要注意什么
1、只有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的人才是律师。律师必须持有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而要取得律师执业证,必须先通过国家司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再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合格后经申请才取得《律师执业证》,这时才能称为律师。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工作者证,虽然都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但是持有这些都不代表是律师。
2、委托律师必须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聘请律师其实并不是和律师个人形成委托关系,每个律师都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委托律师其实是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如果你请的律师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但没有公章,那就有问题了。当然,虽然是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但您签订合同的原因还是因为要聘请某个律师,所以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写明由哪位律师代理您的案件。有时会出现一个当事人认可的律师接待他,同他签订合同后却把案件交给其他律师去**的事儿,以致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产生纠纷。
3、向律师交费应该注意什么?可能交给律师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种:律师代理费。这是律师代理双方约定的事务应该收取的费用,律师代理费的标准和数额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支付律师费,应该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发票;诉讼费和办案过程中其它部门收取的费用。到法院立案要支付诉讼费,到公安、工商查资料也要交费,涉及申请鉴定也要支付鉴定费、涉及申请评估还有评估费。当然,除了诉讼费在起诉时必须准备以外,其它费用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的,如果不起诉,连诉讼费都不用了。如果案情需要,这些费用不管是否聘请律师都是要支付的。这些费用要么由当事人直接交给相关部门,要么由当事人交给律师由律师代交。即使交给律师,也只是代交,但是律师代交后,要把法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转交给当事人,代收时也应出具凭证律师办案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费。无特殊约定,律师代理费一般并不包含办案中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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