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父母的名字的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时间:2023-03-21 20:21:39 24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由父母一方全额出资并以父母的名义登记,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夫妻双方都不得离婚请求分割;由父母一方支付定金并以父母名义登记的,房屋视为父母财产,贷款也视为父母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财产权登记在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财产的夫妻一方父母名下,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夫妻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了房产,离婚可分割。

一、离婚房产的分配

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未对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婚房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而定。婚前一方购买,付清所有房款并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为一人所有。除此之外,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或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或虽为一人出资,但房产证上写了两人的名字,这些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要均等分割。

二、以父母名义买房子,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三、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可以协议分割吗

关于名字是写父母的房子离婚能否分割的问题,这是不行的。既然产权属于父母,而且没有协议赠与,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如果是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如果是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也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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