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行业分包劳务的,发包人和分包人都有责任承担安全事故。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人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人应当服从总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钢筋工劳务分包合同
1、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2、合同有效的要件
(1)承包人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且劳务分包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2)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4)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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