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要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劳务公司涉及建筑、特种作业等行业的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劳务企业也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条【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一、劳务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7)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9)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劳务分包需要承担安全事故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行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无论发包单位、分包单位都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要签订分包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双方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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