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是在为认真落实和完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目标管理为基础、考评考核为措施'的企业制度,充分培育员工'敬业、勤俭、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提倡员工敢于负责、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制度规定
根据省政府规定,在本市辖区内,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一般应当出庭应诉;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被告的一般行政诉讼案件,分管负责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出庭应诉;重大复杂行政诉讼、集团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应出庭应诉,因特殊事由无法出庭的,必须委托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重大复杂行政诉讼、集团行政诉讼案件,市长或市长指定的副市长一般应出庭应诉。以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委托机关行政首长和被委托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委托机关的行政首长因特殊事由不能出庭的,分管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首长问负责制办法》第二条首长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来访、来电、来信、来函或网上咨询机关处室或工作人员,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应负责解答、办理或交办、承办的制度。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