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合同申报的时间问题,一般来说,房地产合同申报是指商社预售合同的申报,从与购买者签约之日起30天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申报手续。也就是说,30日向县级以上的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申请。当然,商社的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处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实践中,开发人员有可能因房价上涨而忽略合同登记,不想把房子卖给买方,用其他方法与买方达成退房协议。对此,为了保护交易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发表了审理商社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说明,当事人没有申报商社的预售合同,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不予支持。
房地产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需要资料包括: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