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审查实质流程解析
实质审查的流程为:
1.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以及其他文件。
2.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
3.初步审查。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要根据通知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4.公布。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在《发明专利公报》上。
5.实质审查。
6.授权。经过实审后,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
二、实质审查的内容
实质审查审核以下的内容:
1.申请专利的主题是不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意义下的发明,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2.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关于发明单一性的要求。
4.如果申请人对申请提出了修改或者分案申请,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5.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在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了另外的专利申请,或者经过检索发现存在在此期间公开的相关对比文件,应当审查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
6.根据检索出的对比文件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实用性。
7.说明书是否已对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8.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括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三、发明实质审查实际审查多久
发明实质审查实际审查三年。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的期限为提出申请专利之日起三年内的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专利部门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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