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定责后签字可否撤销?
时间:2023-07-01 14:23:04 1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当事人对责任确认不满意,可以申请复审。事故发生后,交警前往现场调查后,进行了责任划分,并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确认书后,如果当事人觉得还有新的证据证明责任划分不合理,可以直接去交警队要求其重新考虑。对复议结果不服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担责任,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交通事故交警定责后怎么修车

一、交通事故交警定责后怎么修车

1、交通事故交警定责后修车的流程如下:

(1)车辆定损修理,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及时定损;

(2)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3)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4)损失理算,保险公司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5)赔付,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车子撞报废了保险怎么赔偿

1、报案,当车辆发生事故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报案,注意一定要保留好事故现场;

2、现场查勘,如果损失较小,保险公司会派人直接到现场来进行勘查,并出具《查勘报告》,如果损失较大,保险公司就会向交警报案,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会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3、定损,将车辆运往定损中心,并将车辆的损坏程度告知保险公司;

4、办理理赔手续,收集有关资料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5、赔付,保险公司在经过计算后,将理赔金额打到车主指定的账户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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