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承担责任。
1、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中经常出现的交易,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虽然相关交易有利于节省商业谈判时间,提供合同履行效率,但在非竞争条件下,交易价格和方式容易不公平,侵犯股东或部分股东的权益,也容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如果发现其他股东、公司经理、总裁等高管因关联交易损失公司利益,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管理组进行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损失需要担责吗
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尽管关联交易利于节省商业谈判时间、提供合同履行效率,但也极易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因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只规定了公司高管不得通过管理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而不是禁止公司高管进行关联交易。有句广告语说的好,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里同样适用,只要公司高管可以进行关联交易的,就可能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所以如果公司高管违反前款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5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