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地产开发商对簿公堂并非无可挽回之事。
然而,对于业主来说,并不提倡选择诉讼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当面对房地产开发商存在的问题时,业主务必保持团结一致,做好长期斗争的心理准备。在交房过程中,业主应向开发商索取房屋的各项验收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证书以及综合验收合格证等等。若开发商无法提供齐全的验收文件,则不得交付房屋。为了避免陷入诉讼纠纷,业主们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即便最终赢得官司,也可能面临执行困难的困境。因此,我们建议业主们尽可能地收集并提供房屋不合规的相关证据,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抗辩,最终寻求开发商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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