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鹤山市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岭南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6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78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96元/亩至14784元/亩之间。北四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35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674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668元/亩至14674元/亩之间。河河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34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669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667元/亩至14669元/亩之间。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较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征地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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