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土地可分为四类:第一类:城市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万元/亩;旱地/园地22万元/亩;林地11万元/亩;牧场和其他农用地:55000元/亩;二类地区:郊区;补偿标准:水田/灌溉地:273000元/亩;旱地/园地:136500元/亩;林地:68250元/亩;三类地区:丘陵地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7万元/亩;旱地/园地:5.85万元/亩;林地:29250元/亩;牧场和其他农用地:14625元/亩;四类地区: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07500元/亩;旱地/园地:53750元/亩;林地:26875元/亩;林地:1.995元/亩;林地:1.995元/亩;牧场及其他农用地:13437.5元/亩。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全文4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