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人可以是隔代人吗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隔代人,遗嘱可指定隔代继承,被继承人留有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其遗产由隔代晚辈继承的;
按照遗嘱,遗产由该隔代晚辈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可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自遗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但若遗嘱依法被认定为无效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三、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遗嘱可以不要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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