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交了购房定金要如何退房
交了购房定金,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退房,流程为:
1、双方就退房事宜协商,签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
2、卖方退还定金,履行协议。
如果退房行为构成违约情形,定金不会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者交了定金后能要求退房吗
购房者交了定金,是否能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因支付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因收受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应双倍返还。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应当退还。
三、什么情况下能返还购房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返还定金: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2、交付定金后开发商又拒绝出售房屋的。
3、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不能开发或预售该商品房,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的。
4、出现合同约定的退还定金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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